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校园贷款平台对大学生实施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元。银监会对校园贷整治问题作出回应,称要从监管、分类整治、风险处置等三方面着手。
校园贷因为屡次引发犯罪案件,媒体已经关注很久。在赤峰这起校园贷案件之前,仅被公开报道的校园贷悲剧就有多起。校园贷兴起,有着多重原因。一方面,时代在变化,大学生消费观念开放,喜欢尝试最时兴的东西,开销随之增大,而一些非法校园贷申请门槛低,资格审核不严,恰好顺应了他们的需求;另一方面,一部分大学生为了创业,有金融贷款需求,因为资质与渠道问题,难以在正规银行贷到款,转而去选择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校园贷平台,最终落入贷款陷阱。
校园贷之害,已经显而易见,加上媒体不断关注,监管部门也一直在跟进。这次银监会对校园贷整治问题作出回应,表态加大对“裸贷”的处置力度,分监管、分类整治、风险处置三步走,持续给非法校园贷施加压力。
前不久,银监会设定了网络借贷“四条红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这样的治理态度与决心值得点赞。不过要认识到,很多校园贷骗局的发生,并非事涉正规金融机构,而是一些地下的、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网络贷平台,这就直接意味着,即便银监会设置红线,加强风险控制,对那些本来就不合法的借贷平台也难以产生作用。
现在校园贷市场的一个问题是,市场上有太多非法校园贷机构,他们不仅名目繁多,比如会变身培训贷,而且套路重重,社会阅历尚浅、辨别能力差的大学生,一不小心就会陷入骗局。更关键的是,一些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并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因为校园贷的收益并不高。如此,校园贷的市场盘子里良币太少、劣币太多,校园贷市场生态只能是杂乱不堪。
正因如此,有论者提出,鼓励正规大型金融机构,特别是本身就愿意接受长期收益理念的商业银行进入这一领域,用校园贷市场的供给侧改革,澄清泥沙俱下的校园贷市场。但因为该领域风险高且收益低,这一办法的可行性尚需论证。
就眼下而言,规范校园贷,主体还应是银行监管部门。以前校园贷市场发轫的时候,监管部门进行规范需要一个过渡时间。但现在,校园贷平台违法犯罪事件已经不是个别,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真正将监管触角下沉到每所高校、每一个平台,让校园贷交易在法律范畴内进行。
停、转、整、教、引,这是去年8月份银监会给校园贷开出的药方。五字方针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停,二是引。“停”就是要坚决关闭一批屡教不改的非法网贷机构,将其从互联网金融市场清除;在“引”这一环节,政府部门责无旁贷。政府应该为校园贷市场做好基础的设施建设,比如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做好风险提示等。同时,网贷平台进军校园,政府既要做好事前审批,又要做好中后期监管,监管上不能头重脚轻。
需要强调的是,校园贷执法不能一刀切。监管部门不能因为它带来违法犯罪,就禁止一切校园贷交易。分清校园贷平台合法与非法的边界,清理、整治非法校园贷平台,鼓励引导正规校园贷平台,监管部门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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