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秋季开学不到一个月,交了上万元的学费住宿费的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部分大二学生,专业课都没上,就接到学校通知:要去江苏的电子厂实习。学生质疑,这是将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学校想从中获得利润。校方工作人员则表示,让大二学生去外地不同的单位,不是实习,而是一种认知实践,是一项新的教学体制改革(甘肃中专学校)。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说的“认知实践”,更准确地说应该是“认识实习”。教育部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中提出:要“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对职业教育来说,将学生实习过去单一的顶岗实习增加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等形式,确实是“一项新的教学体制改革”(铁路学校)。 但是,认识实习的含义并不是该学院的解释。今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认识实习”作了明确界定:“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并且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可见,认知实习的方式是“参观、观摩和体验”,目的是初步认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职业岗位,时间一般是一周左右。认知实习与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不同,它是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初级形式。跟岗实习强调在师傅指导下工作,即“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强调学生独立工作,即“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甘肃高铁学校)。 对照“规定”要求,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安排部分大二学生到电子厂实习,在“一点专业课都没上就安排大二学生去工厂实习”,而且“不管学生学的是教育还是高铁空乘专业,全部都要求去电子厂实习”“实习时间3个月”,显然不是认知实践,是对认识实习的歪曲(中等职业学校)。 当前,有部分职业学校拿认识实习当作学生打工的挡箭牌,实质上是办学思想出了问题。正如学生所质疑的一样,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是提高学生专业学习能力,而是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当作谋取利润的工具。提前将学生送出去打工,既可节约师资、水电等办学成本,还可赚取学生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甚至还可提成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收取企业的“管理费”“培训费”(西宁铁路学校)。 因此,对这种打着“新的教学体制改革”旗号的行为,吃了学生还吃企业,实乃职业教育害群之马,应该严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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